#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區域法院)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1灣仔 #審訊 [6/10]

❗️庭外消息❗️

D1:蔡(54) / D2:丁(39)

控罪:
(1)暴動 [D1,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
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及杜老誌道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
被控於同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9號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1719及10724。

D2 法律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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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身體不適。

案件押後至明日(6/9) 14:30 同庭續審。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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