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續審 [12/15]

D1:王(20) / D2:鄭(20) / D4:賴(28)
D6:趙(22) / D7:葉(24) / D8:羅(21)
D9:王(28)

*同案 D3鄧 及 D5吳 於開審首日承認控罪,定於2023年11月28日判刑,其中D3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D5則還押候判。

控罪:
(1) D1-D9非法集結
(2) D9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 D1-D9 同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的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主控:李大律師
D2:陳大律師
D4 :  #李國威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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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內容】

[14:30] 開庭,⏺️D4繼續作供

🔹控方盤問
主控要求D4指出他在科學館道與百週年紀念公園小徑的距離,D4答8米左右,D4與警員的距離約3~米,轉身走了幾步,見唔到Y4警員叫人走,只在被拘捕後才見到有警察叫人走,被捕前只見到有大批警員走過來,並舉槍所以才踎低,都也見到舉旗。

主控着被告指出他與Y4警員的距離?D4答亦是三四米左右,聽不到口頭警告可能是因為擴音器的聲音好「拆」。

主控質疑那段時間新聞日日播社會有騷亂,質疑D4見到警方舉旗都唔離開?D4表示工作好忙,少睇新聞,也不清楚那種顏色的旗具體的意思,只知道要走,聽到口頭警告時雖未清楚講咩,但都知道要走。

主控質疑為何走得咁慢?被告表示舉旗、口頭警告至舉槍是在十鈔之內發生,都不能走太遠!

主控引E71證物:拘捕後會面紀錄文本,內容有讓被告看過,被告也表示有簽名作實;其中警員問他為何在尖沙嘴出現?被告回答聽到有慘叫聲與被告在庭上作供聽到有人叫救命,兩者不同?D4回答,當時緊張,不知如何形容求救,所以說慘叫跟叫救命的意思都是近似,再加上當時都混雜了不少聲音,後來行到現場便沒有聽到慘叫聲,但在行出去源記餐廳時是有慘叫聲,D4再仔細講是:底聲有慘叫聲,同時亦有叫救命聲及問有冇人識急救?

主控問為何會面紀錄只係講了慘叫聲?D4表示當時有些緊張,所以不能盡講所有事情;為何不表達你緊張精神狀態唔適合會面?D4表示當時又不是差到精神衰弱,都可以回答問題。

主控質疑被告遠至文華中心的源記茶餐廳,百週年公園小徑的慘叫聲你聽到,但近距離的警員警告你又聽唔到?D4回答聲音是分階段性的,出源記轉左先聽到慘叫聲,轉出一些才聽到叫救命聲,加上源記附近無乜人所以聽到。

主控問為何不老實同警員講?因為他問我為何在那裏出閘,我便只能概括地講。

主控質疑概括後你都有補充同解釋,為何不再詳細講?D4答因為當時緊張,希望落完口供可盡快離開。

主控質疑為何不詳細啲?D4回答人生第一次落口供,不知道需要怎樣表達。

主控質疑D4庭上講的時間與口供不一致?被告稱以為警察是問他幾點到尖東?他就理解成科學館就是尖東,所以便這樣回答。

主控指出會面口供序言有寫明拘捕地點是科學館而不是指尖東?D4指他分不清楚科學館及尖東是兩個地方。

主控表示當警員問你幾點到尖東,都一定是指拘捕你的科學館附近啦?D4不同意。
再問當警員問你幾點到科學館?你心裏是點諗?D4答科學館與尖東站都在那裏附近!
為何你不問清楚警員的問題是指那裏?D4答因為我想盡快落完口供就離開,也不知道可否反問警員?

主控向被告指出他七點幾就到尖東參加非法集結?D4不同意!

被告在東區醫院上班,有儲物櫃,有鎖匙,每次用時才取鎖匙,沒有固定鎖匙,在同一更數,鎖後保存鎖匙,用完之後清理及消毒留給下一更同事用,一般都將背囊鎖在儲物櫃內。

主控取出證物E81, E83(護眼罩)問D4出處?回答兩個眼罩不同因為來自不同地方。為何要帶在身?因為紅色的那個上班有時要用,每日消儲物櫃,所以要帶在身,黑色的那個就不知道為何在背囊裏。

主控問同不同意眼罩可以保護自己當有催淚煙來襲?
D4答不知道,因未試過,但如果包裝上有寫明可以,就應該可以。

有關證物外科口罩,D4表示買來自用,醫管局只在上班時派發,唔記得幾時買,應該是那一年買,但不記得是何時。

主控指被告這盒口罩是為示威現場的其他人準備是,不是自用的,D4不同意。

🔸辯方大律師覆問
有關口罩D4確認是自己買的。

證物E71會面紀錄
警方是以一問一答的模式表達,不知道如果警察無問的問題是可以講多點,也不曾反問警方問題。

主控很詳細地問有關慘叫聲、叫囂等,而當時會面紀錄時警員是沒有這樣詳細問,所以D4有些資料當時沒有講是合理的。

會面紀錄被告稱到達尖東時間與庭上不同?D4回答都是因警員問他,他便以自己的理解作答,不會質疑或反問。

🗣️法官問:
Book 宿舍是幾號?D4答16號,17本來沒有book,但因為頭痛所以17號都是在宿舍過夜。
曾出現的四五十人,他們的位置是?D4答他們在文華中心咪錶位。

這是第4被告案情

[1602-1617休息]
D6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
這是D6的案情

D8選擇作供,會傳召一位證人

📌案件管理
明天不會早於11:30開庭,星期五只能下午開庭,第4及第8被告代表星期一早上需要到東區法院,由於進度比預期快,星期五才決定星期一的安排。

案件押後明天早上11:30後同庭續審
[1620完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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