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莫子聰裁判官
#新案件
#0831灣仔

陳(25)

控罪: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近天樂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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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本案是需要轉介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今天無須答辯並申請押後。

保釋申請獲批,條件如下:
。現金擔保10000元
。不得離開香港
。24小時內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特區護照、回鄉證及日本在留證
。於報稱地址居住
。住所有所改變前24小時通知所屬警署
。遵守每日23:00至07:00宵禁令
。每週警署報到

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0930時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堂。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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