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林子康裁判官
#1027旺角 #審訊 [2/2]

朱(38)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亞皆老街117-121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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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 開庭]

法庭已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需要答辯。

被告出庭作供,控辯雙方盤問被告。

後補詳情
https://telegra.ph/2023-10-11-%E4%B9%9D%E9%BE%8D%E5%9F%8E%E8%A3%81%E5%88%A4%E6%B3%95%E9%99%A2%E7%AC%AC%E4%B8%83%E5%BA%AD-10-13


案件押後至2023年11月2日15:30判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12:45] 散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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