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審訊 [9/35]

A1林(28) / A2林(20) / A3劉 (19)
A5梁(24) / A6譚(24) / A7謝(23)
A9王(22) / A12蘇(18) / A17馮(19)
A18張(21) / A19張(18)

🛑A20蘇(25)於9月11日認罪;A4李(17), A8王(23), A10黃(23), A11黃(18), A13溫(27), A14鍾(21), A15唐(26), A16黃(21),  A21黃(19), A22廖(26), A23黃(21) 於首日審訊認罪,現正還押中。全部認罪被告定於12月1日進行求情。
*上述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暴動
指於或約於 2019 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主控:#張錦榮大律師

D1,13 及17代表 #朱寶田大律師
D2 及D7代表:#黃宇逸大律師
D5代表:#石書銘大律師
D9代表:#麥健明大律師
D12代表 #姚本成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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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PW7  黎家朗(音) 高級督察 D2小隊指揮官 作供

D12代表
同意12點後至翌日0130見到WA 有人提取去醫療區MA,不用作紀錄,不知暴動範圍多少人被拉。

D1,13 及17代表
不用播片,撒回上午指出窩打老道封鎖後仍有人可自由出入。見到警車到窩打老道而通訊有告知,所以知有警員接替管理窩打老道封鎖區,同意口供冇寫。
🔹覆問
離開窩打老道封鎖區時見到接替人員有防暴裝備,但不肯定軍裝定便裝,當時警方已控制現場。

📌PW8 偵輯警員15999 負責THA
作紀錄
🔹主問
現駐網絡及科技安全科,案發在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穿便衣但有防暴裝備,晚上同PTU D大隊在彌敦道作驅散。過程中設立THA,11月19日0150從7443接手登記進入THA暫時被霸留人士身份資料,另有一同事開機拍攝。進入人士由軍裝帶來,警員7443做了93個紀錄,每各人士身臂如手上先會由其他警mark 上數字,自己核對身份證後填上編號,進入時間,名字,性別身份證號碼,陪同警員號碼等。登紀工作至0321完成。確認P0120呈堂為當日手寫登記紀錄,表上有附注有拘留人士稱跌身份證口頭講出號碼,會再加上出生日期。
🔸盤問
D2 及D7代表
當晚刑偵人數雙位協助處理被捕人士。PW9沒有收指示作查問,只負責THA登紀工作,由2340時接手。
D9代表
有2同事負責帶人來THA,有冇人向被捕人查問不知
法官問原先有7443負責,自己由94號開始登記,登記了99人

📌PW9 梁家俊(音)高級督察 案發為D3小隊副小隊指揮 作供
🔹主問
現任職水警,11月18日晚上先到紅館,之後收指示去加士居道處理示威,途中何文田塞車下車步行前往加士居道。2242時同D1及D4將防線推進至彌敦道窩打老道黃格前華潤堂,前方目測有2千人,初築傘陣,之後改用木板膠板作保護,並扔上汽油彈,磚頭及雨傘等雜物。除此在B1出口窩打老道也有約500人聚集,同樣有扔雜物及汽油彈,2242,2253及2259 時自己指示傳令員17946向示威者舉黑旗表示發射催淚彈,另外2243及2305時也指示傳令員出示橙旗,自己同時用大聲公警告離開否則作拘捕。自己觀察D1及D4也有舉旗。相信大聲公聲量足夠,傳令員也作時間紀錄,但示威者並冇離開。通訊機通知會有速龍前來。2326時高級警司梁仲文下命彌敦道向前衝作拘捕及驅散,示威者向北即旺角逃去,推進時路上佈滿玻璃碎、磚頭、碎石,示威人士頭盔、防毒面罩等。2330張警司指示寶𩆜大廈外設封鎖線作THA,證人2345指示警長12951以橙帶在彌敦道上設立封鎖區,並吩咐警長不許未經批准人士進出,THA設有一個出口及一個入口。警員將犯人帶到THA入口交CID同事,THA登記被捕者資料並拍照及錄影,自己沒參與這些工作。自己D3同隊軍裝在THA外阻止相關人進入。
🔸盤問
D1,13 及17代表
2326 衝前,前方示威者四處逃跑,路上佈滿雜物,沒有目睹示威者丟下裝備。
D2 及D7代表
-11月18日當晚對使用催淚煙熟悉,射出後有效範圍沒有數據,但窩打老道射出應該去不到碧街都有效。
-2326 跑出後仍不時發射催淚煙,同意是驅散彌敦道黃格仔北示威者
D12代表
-同意2305時自己小隊發警告及舉旗後至2326沒有再作警告及舉旗,沒留意其他D小隊有無
-2315至2326時口供沒有寫低發射彈藥數目因自己冇作紀錄,同發射數量比之前更多
-2326衝前沒有進入油麻地A1出口位置,自己2330前去到彌敦道港豐找換,見到不少人彌敦道上被制服。D3小隊成員因不同工作散開自己要找回,所以2330收指示設立THA,但去到2345才吩咐警長設置。
🔹沒有覆問

證人作供完畢

📌案件管理
控方希望下星期二安排列表上9名控方證人作供(PW22、5、55、7、37、25、19、18及44)。而下星期三會重召PW1 梁仲文高級警司,之後開始傳召匿名警員 A1-A?. 爭取星期五完成所有A字證人,餘下十多名證人如消防員作供短及一些事實性格盡量以65b讀出,接以上希望望追回進度。

法官指D5辯方身處外國證人之作供安排可能因另區院一案將佔用視像作供器材可能有延誤。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 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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