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續審 [8/25]
#1118理大 #理大圍城

A3朱(23)/ A4許(20)/ A13馬(24)

🛑其他認罪被告已還押🛑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其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罪5:暴動 (控罪1的交替控罪)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首日審訊: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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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內容:

📌傳召A3作供
🔸辯方主問

▶️護理+兼職+宗教 背景

現年26歲,案發22歲。現為註冊護士。取得大學學士學位,並於2022畢業於護理學碩士。2016修讀精神健康急救基礎課程,2019時持有聖約翰救傷隊急救証書。

2019年11月兼職於一寵物醫院,更表顯示7-11pm 要上班。

2019和父母細佬同住馬鞍山,從小返當區教會,活躍於教會和大學之相關宗教活動。畢業至工作有繼續做露宿者義工服務

▶️11月17日遮打宗教集會仼急救及糾察

11月17日為星期日,被告10:00如常上教會主日崇拜,時間10:30-12:00。之後在附近食午餐,忘記有無人作伴。1330從教會附近出發前往新港城巴士總站搭過海巴士前往中還遮打花園一個有不反對通知書之集會,為基督徒集會擔任急救及糾察員。解釋主辦方因應警方要求,需有一定的糾察及急救,並有在網上發公告搵持有急救証書的信徒。集會貼圖顯示集會為15:30-16:45,此集會不反對通知書至22:00。

▶️衣着及裝備
17號出發和被捕為同樣裝束,檢取物品為17號出發時已有。

被告指自己有量度維生指數儀器、手腕血壓計、血氧計、傷口消毒藥水、繃帶、紗布、哮喘吸入器、急救字樣反光衣。

另有防護裝備:防毒面具、頭盔、眼罩。帶這些東西因合法集會常見零星衝突/暴力,身為糾察及急救必須保障自己人身安全才能維持秩序,和在混亂出現時疏導人群。

▶️集會遇陌生女士指理大有牧師及傳道人召集急救身份基督徒勸喻未成年人士離開及接受醫療協助。

15:00到遮打花園,大會為工作人員簡介,派工作人員証及對講機。集會15:30開始,被告16:00遇到鄧姓朋友,和她在大會舞台後傾偈。被告於大會穿有一急救字樣反光衣,胸口位置有「學護」二字。

至集會尾段16:45,有一陌生中年女士向被告講於一群組收到訊息,提及一牧師和傳道人發現理大有大量未成年人士逗留,欲召集更多基督徒勸喻他們離開,並想特別搵急救人員,為牧者和傳道人供醫療協助。

▶️前往理大及由A core入理大
被告有猶疑應否進入,並和鄧姓朋友討論後決定入理大。約17:00離開和該中年女士到天星碼頭搭船,並相討如何入理大,因示威者在不同出入口設路障,當時睇新聞已知紅磡火車站通往理大天橋(南北橋)被阻塞。

約18:30經暢運道到A core正門位置。見有零星示威者散佈於暢運道,A core 有雜物堆積。於A core 有示威者為被告二人搜身以排除為警方/不信任人士,如拒絕會發生口角/敵意。當時無諗過唔入。

▶️VA110和牧師及傳道人相討

同行之陌生中年女士問牧師和傳道人所在位置,知於VA110排舞室位置。被告19:30到VA110, 由18:30進入理大至19:30到VA110因要搵路。

被告在內見到7至8位未成年人士,獲告知是中學生,非全黑裝扮、2至3名守護孩子反光衣人士、2名中年男士身穿非全黑行山裝,即牧師和傳道人。被告和他們見面時相擁,因好艱辛先搵到對方。彼此事前不認識,對方有自我介紹。

被告和牧師和傳道人相討如何帶未成年安全離開理大。意見1為在VA110 留至暴力完結。意見2為當時南北橋阻塞,思考如何帶此批未成年人士在A core離開。被告指入A core見示威者聚集,怕會牽涉衝突當中。

最後討論無結果。

▶️警方指離開需經Y core;被告和傳道人到Y core了解情況;返往VA110

被告20:00收到新聞指警方已包圍理大,如要離開需經Y core。被告和牧師和傳道人相討後,被告和傳道人先到Y core了解出入口情況。

被告見示威者聚集,有大量雜物放在(今年才有的入閘機)位置。二人打算跨過和搬開雜物,搵警察理解情況,但被20至30名示威者圍住並警告不要破壞防線,二人感受到敵意,決定離開Y core 返往VA110。

▶️得知22:00前不從Y core離開一律以暴動罪拘捕;二人再次往Y core 見煙折返VA110留一晚;警方公告澄清係示威者於Y core放火

二人同牧師講返情況,有祈禱希望能軟化示威者剛硬的心。及後收到不同新聞,於21:xx收到消息指警宣布22:00前不從Y core離開,一律以暴動罪拘捕。

被告和傳道人再一次到Y core ,在Y core podium搭𨋢往下一層,一出電梯大堂見大量濃煙。吸入後感不適,擔心火警,便原路折返VA110。

辯方播出警方公告片段指有人指警方一邊叫人從Y core走,一邊放tg,澄清係示威者放火。

返到VA110已過死線22:00,所有人都好擔心。被告決定留在VA110此安全地方,遠離衝突,指即使警方最終暴動罪拘捕,望証明不是參與暴動,

期間一路祈禱、唱詩、敬拜、讀經。整晚見理大外有衝突,整晚留在VA110。

▶️ 11月18日13:30收到消息指警方在暢運道南橋予人往尋求協助;被告獨自出A core往暢運道

11月18日07:00左右睡着,至13:00醒來,電話收到好多訊息,朋友提醒警方有機會入校內驅散及使用槍械和武力,13:30於VA110收到消息警方在暢運道南橋予人往尋求協助(控方案情早前指警方twiter指可往暢運道南橋馬路面,搵警方協助離開)。被告遂研究如何才能到暢運道天橋尋求協助,指經A core最近。

被告向牧師和傳道人交待想法,但2人想再在理大觀察,自己則想儘快離開,因18號晚要返工,亦因知警方或會以武力在校內驅散,怕受示威者及警方之衝突波及。被告遂獨自出A core

▶️ 目標走上暢運道天橋搵警方救助;途中不適戴上防具;被人群逼往一方向

被告指A core 樓梯滿佈雜物,JAC廣場位置有大量雜物燒,被告返回BC core從育才道小徑交界,行到育才道,向康泰徑方向走,到育才道康泰徑交界見過百示威者在暢運道康泰徑交界聚集。

被告指目標走上暢運道天橋搵警方救助,但必須穿過暢運道康泰徑交界之示威者,穿至人群當中時突然聽到好多槍聲,本能反應跪在地,並從背包拎頭盔戴上,及後受眼睛受剌激,戴上眼罩和防毒面具。

踎底時有人從後推自己,怕人踩人,遂企起身住不知名方向走。當時人群逼住向一方向行,自己亦只能隨之而行。

▶️被告及A4協助失去知覺的A1

播RTHK片段,見被告走向康宏廣場,被告指後知曾跨過暢運道天橋。被告指片中自己頭盔上有十字架,手有拎哮喘藥,接觸前方人士,後知A1。被告指A1從後拉自己背包指呼吸困難需要哮喘藥,指片段見A1拉底口罩,

官指要睇再早啲 ,播HK01。

被告身後藍衫為A4。見被告欲走向左,解釋基於有人提出呼吸困難,而多人逼在康宏廣場,便想走去空曠位置。

及後有槍聲,被告指本能反應踎底,A1都踎底,拎着自己手上哮喘藥用。片段見有人走回理大,被告指當時A1失去知覺,示意A4一同拉A1去牆邊。片段見牆邊有A4和被告,被告解釋當時和A4 放A1在recovery position, 過程中A1有回復知覺。

及後片段見有警察,被告指當時太大煙未見到警察,為A1做check response level中。片段見及後被告和A4起身,被告手在A1腋下,A1背向被告,被告解釋見警方進行拘捕,欲退後避免衝突。

片及後見A4舉手向警察,被告指當時搭住A1,A1半挨住被告,A4大叫「呢到有傷者,我地需要求助。」

網上截圖,見被告、A4、A1,被告舉手向警方。被告解釋是向警重申有傷者。圖右有一藍色cap帽戴手套人士,眾新聞片段見此人被拉走。片段及後見多名防暴在康宏廣場牆外,被告指是截停帶去花槽情況。

被告不同意就早前PW指被告行出去行人路,係馬路邊截停。片中見無上手扣,被告指是截停帶去科學館道花槽後才上手扣,不同意早前PW指在康宏廣場外上手扣,續指係完全無發生過。

▶️八達通交易記錄
此記錄為被告自己申請。17日見小巴前往巴士總站,過海巴士往遮打花園,天星碼頭往尖沙咀和碼頭買飲品之費用。

🔸A4辯方盤問
同意離開理大前已遇上A4,指於A core遇見,唔記得A4有無另外二人同行。同意第一眼見A4係淺色衫無裝備,A4有問自己係咪走,被告答係,去搵警察。辯方問A4和兩友人話:可以啊我地都係想去搵警察。被告答唔記得內容有冇包括朋友,但記得話去搵警察。同意A4無頭盔眼罩。

同意離開理大時前方有50至100位有裝備人士往暢運道,部分快過自己衝落去。

辯方問被告和A4係咪以行嘅速度落暢運道天橋方向,被告指佢地行入人群。同意到達暢運道天橋A4跟住自己行。環境混亂有煙。

辯方問被告係咪跨過了兩個暢運道金屬圍欄,被告答當時唔知跨過左天橋。同意A4跟住自己,無印象辯方所指的兩名友人有無跟住。

14:30控方開始盤問
🗣️審訊途中有人電話響,謝沈大聲問邊個,一辯方團隊舉手,最後被收電話。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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