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續審 [10/25]
#1118理大 #理大圍城

A3朱(23)/ A4許(20)/ A13馬(24)

🛑其他認罪被告已還押🛑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其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罪5:暴動 (控罪1的交替控罪)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首日審訊: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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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D4作供 - 昨天下午+今天主問內容

🔸辯方主問

▶️背景

今年23歲,案發19歲。現職售貨員。今年7月完成大專產品設計課程。案發時和家人關係不太好(略去詳情)。控辯同意被告11月17入了理工至11月18日出理工。

▶️17號入poly搵朋友

被告指16號有2朋友話會入理大幫手:1男(朋友M)1女(朋友C),朋友M係中同和選修科同學,朋友C 係高中同學。

被告當時理解認為2名朋友唔會做破壞行為,當刻認為對方係做物資上支援。被告當時認知中,入去做物資支援並不是犯法。被告有同2人講過不如唔好入去,討論內容圍繞入去係做乜,入去幫手支援有何幫助。16晚討論此事時,被告立場係叫2人唔好入poly。續解釋2人係情侶,如c入去m一定會跟隨,認為加上二人未成年不應去危險地方。

原本係和2人在whatsapp 群組 & instagram 傾,然後三人轉chat group 傾電話討論了3個字,但無討論結果,被朋友C cut線,朋友M打番俾朋友C 自己傾。

被告11月17 號12:00 pm 後起身,打開instagram 見朋友M story tag 了poly地點 ,被告向M查証,M回覆喺入面,就無再覆。被告見M無覆有text& 打電話俾對方,但零回應。自己無嘗試搵C ,因認識禁耐,如平時有野搵佢都唔覆機,即使班group /打電話都無人聽

被告指之後一直搵唔到M, 認為朋友二人會喺入面。於是被告決定換衫於14:00出門口搵2人

▶️出門衣物同被捕時相同
白tee ,深短褲,addias  短襪vans 鞋,白色格仔外套,帆布袋。

▶️出發理大
大坑出門行往天后站,答了去尖東站,P2出口行去地面再行去紅磡。不在紅磡出因轉紅色線往尖沙咀,行行人隧道往紅磡,淺藍色綫無禁易到紅磡。 續指當年無會展站。

出尖東站出口,有經帝苑酒店,因在對面商場去過一次廁所,之後行去科學館道連紅磡站之天橋,在天橋轉角位向紅磡體育館影過一張相,有post story 同send俾師兄J+2同班同學,除影相外有同佢哋報位置指到達天橋,報位置因想update 安全

引用未被使用文件中之相片,見被告向紅磡體育館影的相,可見當時紅隧無車,有水馬塞路,近被告有磗。被告指由尖東出至此位置所見印象平靜,不察覺附近有好多人。

影完相行了去橋近紅磡站入口位置(2),指入口處見有10名內市民影向poly , 被告望向所影之方向見poly連橋的上蓋有1-2黑衣人,當時被告所在之橋的位置應該(無?)黑衣人。🗣️官叫地圖畫影相位置,指被告講完仲係唔明。

影完相行去橋近紅磡站入口位置2的途中有行過南橋,下面為紅隧收費廣場。後到橋近紅磡站入口位置(2),指南橋有雜物遮住 ,連住理大D座的入口被堵塞,後喺樓梯落去巴士站(3)

🗣️官再指斥唔明「都唔知佢講乜…聽到頭都暈…成個下午都未知邊個入口塞左…」
控方都接住話自己都唔知,好亂

(按:聽到被告有講係連住d座之理大入口塞左。辯方都話被告有講,但法官話你知既就唔會仲問跟…)

續指喺樓梯落去巴士站(3)之後過對面線向poly行,見有記者影相,聽到有人嗌自己全名(5)聽到叫自己名自己白位置,對方位置為(6)。被告見到係自己師弟,但唔熟。對話問自己係咪搵入口,被告答係,對方指沿住馬路向北有行人隧道,被告跟指示成功到行人隧道口(7)並從此入口入理大。 被告由隧道口入poly,於15:20過該處安檢站。

至聽到有人叫自己名到隧頭口,見無車,環境和早前影相地方之情況相若,有路障和磚,無見黑衫人,無人埞野向自己行經的位,無聽到打爛野聲,是平靜的。

被告指由尖東至漆咸道無見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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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理大後之路線 -

▶️y core 低層安檢站進入理大位置(1)
- 入poly經過安檢時門口有約10名非深衫褲, 學生look,有背包,無保護裝備人士排隊。負責安檢人士有全黑,蒙面,掛保護裝備在身。

▶️沿育材道行去X座體育館(2)
- 沿育材道往體育館,有1-2人同方向行。育才道地有磚,車路中間有以磚砌之石牆。沿途無見朋友m & c 。有狅message他們。

育才道入去到體育館見到小於10人,應都是由安檢站入,都是淺色衫牛仔褲,被告後進內休息坐在長凳,此樓層為育才道同層。周邊環境會形容無嘈吵聲。

休息了10幾分鐘,有message 和致電朋友m,無人聽。有睇telegram 討論區理大消息,未見有資訊。續指當時由行入理大無見有衝突,在此刻認知無衝突。

▶️沿地底路行去VS  座canteen (3)
- 被告知朋友m朋友c 幫手做支援,認為二人在canteen便前往canteen。途中滿布磚,有更多以磚砌之磚牆。有10人左右,未有見黑衫人

上番平台canteen ,見坐滿人食飯,有人煮飯。自己向左望見右有長枱放滿日用品,有物資站路牌。有幾部大電視播無錢新聞,見到有人坐叉電枱,自己得50% 電都想叉,但見插滿便無在枱旁企。無在canteen 仔細搵朋友M和C,因不欲打擾他人食飯

後在附近行至另一房,同為物資站,長枱上有日用品,有人負責派物資。後上平台在李嘉誠樓睇下,見有一樓梯common area ,有人坐但查看後不是朋友c & m。自己坐低打俾朋友m, 打不通便離開此處返回canteen附近。

在邵逸夫像處,該位置的人流動性高,約30人,多黑衫蒙面人聚。邵逸夫像對面的樓梯有2人坐,被告行過去見到係朋友m & c,見二人在睇電話。被告便上前叫他們。此時約17:30

被告有問佢地點解唔應機同入嚟做乜。但無現場即刻話佢哋,怕引起其他人情緒。被告感到嬲和心感終於搵到對方。

後去了學生會大樓,因小人。被告在此處話二人。被告指講了好多粗口不述🗣️官話平時都聽得多,唔跟要。(罵語不在此述,圍繞點解唔覆機,女仔點解去危險地方)

被告指嬲因朋友m係中學head prefect 朋友c 係社長。不明擔任要職但做野無腦。話左2人15分鐘。朋友m 反應係欖介笑住道歉,朋友c頭向下無反應。

被告講入嚟有咩作用先。二人指無預料到poly情況禁差。此處再傾了5-10 分鐘。三人便搵方法離開poly,有睇telegram討論區講poly情況同爬文搵離開方法。當中很多資訊指「有傳」,無搵到有用資訊。便去其他地方睇可行之出口,見有牌指有出口便3人走到露天廣場(4)。此時三人一起行動至被告被捕。

▶️18:00後到acore露天廣場(4)
- 見此處很多汽油彈,旁有黑衫蒙面人整汽油彈,有以紙皮箱盛裝,亦有石油器罐,怕爆,有1x個有裝備之黑衫人行落a core樓梯。感危險無再去a core樓梯/從此出poly。此處逗留約15分鐘。有望正門出入口情況,見有煙,當時未知因由,角度見不到路況,樓梯下有人聚。之後睇左5-10分鐘討論區,入面有提到唔好「帶風向」,官指唔識此意思。及後三人便去(5),見有橋想搵路走

▶️約19:00去到p core陳麗玲樓 (5)
- 被告到(5)望向紅磡站方向影左張相,拍攝時間為19:00前小小,見交件夾有。相片為向師兄J+2同班同學告知自己所在位置。續指當時有放梯可上天橋蓋,見有人爬上去,見對邊有警察,認為該人是前往警察防線,當刻有諗跟隨上去,但天橋無圍欄易跌落去,怕三人過去會受傷。

紅磡入口位有黑衫人話會燒橋,有人拖汽油彈入橋內部。1900後見天橋有火,但末算大,有諗衝過去,但火後來燒穿橋頂。三人見此,便往後李嘉誠樓觀望。見無希望出嚟便返回canteen。

▶️返vs core canteen - 20:00(6)
- 3人前往canteen 因該處有直播睇。後有去醫療站睇下,見有2-3 醫療人員執野中,對方有問是否需協助,並指準備撤離。當時見對方執野無再打擾便返回canteen , 見有一隊穿反光衣揹背包有對講機之義務急救員準備走。他們走了後,被和朋m & c 去睇電視直播,見暢運道天橋情況,有裝甲車,對峙中。canteen 睇直播有人有歡呼。

後來行出canteen門口,於tg 見一相片:cls醫護同急救員都拉。 被告諗係咪頭先班醫護,擔心如自己出去會否同樣命運。三人於canteen 逗留了40(45?)分鐘分右。

被告有whatsapp 搵社工朋友R,因認為可予助離開。識社工朋友R因一次行山對方給自己卡片。被告告知對方自己和2朋友在poly走唔到,問方法離開。對方告知幫手留意新聞搵方法/社工行內有無消息。在首次和對方通電被告知未有方法,後來對方whatsapp 自己canteen 姐姐都走,叫被告跟。

被告有喺canteen 煮飯位問有無姐姐會走。對方告知姐姐已走。被告打番俾社工朋友R,指搵唔到姐姐。對方叫等消息,1x分鐘後再告知自己可y core走,自己有跟,在平台位置。行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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