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彭中屏法官
#暴動 #0831灣仔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陳(25)
控罪: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菲林明道同天樂里一帶近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辯方申請押後答辦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4年2月6日 1430 作答辯,期間批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
💛
感謝報料
💛
Top 5 Best Zoom Came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