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1001灣仔   #續審 [3/15] 

D2 梁, D3 蘇,D5 李, D8胡(20-41)

控罪:
1)暴動 (D2、D3、D5及D8)
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83 號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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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代表: #鄭從展大律師

▪️下午進度

1433開庭

主控指和辯方商議後只爭議2項證物, 破爛黑傘和頸套/頭套物品

D8法律代表立場不争議證物是頸套而非頭套, 爭議只為帶出PW5 之可信性, 將頸套形容為頭套

📌傳召PW6 警員24048
(接收D8)
🔹主問
當日為E2小隊警員, 參與當日掃蕩行動, 在隊中較後位置。第一眼見D8距離5米, 中間沒有障礙物阻礙視線。見到PC 22300制服D8,形容D8當時頸有類似頸套/頭套裝束。由PC 22300接過D5, 1743 時向D8進行初步搜查。
🫂播放片段1  :定鏡左上角指此人為D8, 畫面正中有幾樣物品:破爛黑傘 於制服D5期間在其身旁,接收D5時PC 22300口頭交代雨傘為D8證物。庭上檢視證物為當日檢取的破爛黑傘。
🫂播放片段2 :PW6 嘗試拉上坐地上雙手反扣身後的D8左褲腳未果, 摸到膝頭有軟硬感覺物件, D8說是護膝。片中粉紅物品隔離的黑色物體是頭套或頸套, 「因D8身上有呢樣嘢所以檢取。」法官檢視頭套/頸套證物, 並無舉高和敍述, 隨即放低並寫字。

🔸D8代表盤問
~pw6 承認只見制服過程, 不知D8是行定跑
~第一眼見D8時正被制服中, 自己在外圍作防衛, 雖背向D8仍眼尾有望住, 維時分多鐘。
~不清楚其他小隊如何推進
~同意環境有催淚煙但仍能看見
~見到有人由金鐘跑向灣仔, 沒有留意人群跑入機利臣街
~第一眼見雨傘非常接近D8被按下半卧式位置, 而截圖位置雨傘較遠距離因為D8被拉坐起
~ PW6有口述D8曾經使用黑傘, 但沒有說明如何使用,及後忘記記錄於證人口供, 同意記錄口供很重要
~回答食晏時沒有和pw5討論本案
~D8代表提議pw5 並沒有提過D8曾使用傘, 檢取純粹傘在附近
~確認沒有給警誡因為D8眼晴不舒服和情況混亂
~法官問某截圖右邊是傘定什麼, 經重播有關片段pw6不肯定是否傘

📌案件管理
所有控方案情完結
明天控方會呈交2份同意事實

1540今日完, 明早11:00繼續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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