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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41)

控罪: 9項使他人受感染的危險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23日連同另案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3年9月12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原訟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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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開庭,被告也沒有出庭,法庭書記派發書面裁決及指已經上載判決書。

👉詳細裁決書

📌裁決: 裁定控罪1至9定罪上訴得直‼️不作訟費命令。

簡短理由
上訴人在控罪1至9期間不可能知道自己屬受感染人士,兼且有可能不是受感染人士,法庭必須裁定上訴人定罪上訴得直。考慮到上訴人已經服畢超過一半刑期, 計算假期後,剩餘大約兩個多月監禁時間,認為並不適合在這階段命令修訂控罪及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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