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31203香港仔
#20231203柴灣 #提堂

D1: 何(33)
D2: 伍(34)
🛑二人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D1】
被控於12月3日在鴨脷洲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包鹼性石灰粉、1包尿素粉、1包無水硫酸鈉、1包麵粉、1瓶稀釋劑、1瓶甘油、2盒液態硝酸銨、1盒石灰粉、1盒點燃炭粉、2盒粉狀硝酸銨、1瓶酒精及其他化學物品。

(2)管有爆炸品 【D2】
被控於同日在柴灣道漁灣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2瓶乙醇、2瓶酒精、1瓶甘油、8瓶甲醇、1瓶果凍狀甲醇、7瓶油、5瓶油渣、3瓶氨水、1瓶柴油、1瓶雙氧水、1瓶通渠劑、1瓶糖漿、1罐丙酮、1罐肥料、1包點燃炭粉、1包氫氧化鈉、1個燃燒罐及其他化學物品。

(3)串謀製造爆炸品 【D1 & D2】
2人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日之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爆炸品,即硝酸銨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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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調查工作未完成,證物仍待化驗及撰寫專家報告,政府化驗師表示估計仍要6個月時間化驗,控方先申請押後3個月,兩人代表律師指沒有保釋申請也不反對押後。

案件押後至5月14日 0930再訊,🛑期間2人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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