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20210604維園 #宣讀判詞

👤鄒幸彤(36) 🛑服刑中

控罪:煽惑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4日被判處1年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於2022年12月14日被裁定得直。終審法院於2024年1月25日回復定罪裁決,並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刑期上訴。

申請方代表: #吳宗鑾大律師

==========

1430 開庭,只講結果,詳細裁決書稍後派發及上載。

20秒極速完庭

📌判刑上訴速報
駁回刑期上訴,維持原本刑期

📌簡短理由
上訴庭完全認同原審裁‍判‍官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至於上訴方指加刑3個月不合理法庭不接納,被告重覆犯案,更在「保釋」期間犯了與「保釋」涉及的相同罪行的行為,裁判官加刑3個月並無不當之處。

詳細判詞 👈
How to Make a Poster on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