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溫紹明裁判官
#20231103青衣 #提堂

周(22)

控罪:刑事損壞
被告被控於2023年11月3日,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損毀青衣長安邨安清樓地下的吳傑莊和陳穎欣聯合議員辦事處的門鎖,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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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並嘗試解釋因索取相關文件有延誤,所以遲了遞交申請,以致今天未能有當值律師代表。温官對此感到不滿(因在1月12日提堂都無律師),並開始大發雷霆質詢被告,要他列出事實、facts、timeline、何時做了什麼,及為何未能及時處理。温官強調每天在法庭都會遇上無數嘅人浪費法庭時間和公帑,並不解為何已經每次明確指示眾被告要積極處理律師事宜,但每次庭上仍須不斷重複無意義的對話、問被告申請押後原因,或來回問答聽到不負責任的解釋。温官說這對話本來就豪無意思,是不必要存在於世上的垃圾。他說如果他是被告的辯方律師,聽到他這樣的對答,會完全不知道可以怎樣應對。跟著温官又訓示被告不要再為自己的問題解釋「因為」,直接承認是自己的過錯,同法庭講唔好意思,反而冇咁觸動法庭。

由於被告有一次刑事定罪紀錄,這次面對的控罪亦有嚴重性,有被判監的可能性,於是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押後。下次提堂日期為3月22日上午0930。因為被告今天浪費了法庭13分鐘時間,未能答辯和須要押後,罰堂費一千元,下午四點前要提交。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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