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張志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審訊(12/25) #0701金鐘

D1 周(37) / D5 戴(17)
D6 戴(17) / D7袁(31)
*以上為起訴時的年齡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與D2黎(19)同被控於 2019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 #是香媛大律師
辯方代表:
D1: #譚健業大律師
D5: #許淑儀大律師
D6: #關恆芬大律師
D7: #關唐利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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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主控是大律師已完成部份截圖及交各被告代表律師,得悉有代表律師要再取進一步索取指示,要求押後至明天再開庭。

案件押後至明天10:00繼續。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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