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黎婉姫法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
#保釋申請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服刑中;鄧,徐服刑中

控罪:
沒有遵從規定提供資料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2星期,鄧,徐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於2024年3月14日被駁回,3人要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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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沒有代表律師,親自陳詞
鄧及徐代表:#戴啓思資深大律師

🔸申請方陳詞
戴啓思就上訴及2人保釋作口頭補充陳詞。

鄒幸彤口頭陳詞中段。黎官兩次打斷指不用重覆書面陳詞,今早因有另案處理僅餘10分鐘,指鄒可繼續10分鐘之後再押後,聽罷鄒即跳至總結理據完成陳詞。

🔹答辯方陳詞
採納書面,沒有特別補充

黎官聽罷極速讀出手上判詞,認為沒有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3位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拒絕批出申請

📌速報:
▪️拒絕批出3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申請
▪️拒絕鄧、徐2人之保釋申請

散庭後欄內傳來「來日方長」回應公眾喚出保重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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