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梁,趙(22-24) 提堂(#1111灣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梁涉管有口罩、眼罩、勞工手套等;趙涉以胡椒噴劑噴中警長A)

D1 撤銷控罪

D2
修訂控罪:
①襲警(警長A)
②管有攻擊性武器
新增控罪:
①管有攻擊性武器
②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無線對講機)

維持原有保釋條件
案件押後至 03MAR 12nn 一庭


👤施(#20200119中環 襲警)

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如下
。$2000保釋金
。不准離港,並交出旅遊證件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24小時內通知所屬警署

案件押後至 01APR 1430 一庭


👤劉(#20200119中環 管有攻擊性武器)

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如下
。$1500保釋金
。不准離港,並交出旅遊證件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24小時內通知所屬警署

案件押後至 01APR 1430 一庭

👤梁(#20200119中環 管有攻擊性武器)

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如下
。$1500保釋金
。不准離港,並交出旅遊證件(豁免24-29JAN外遊)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豁免27JAN)
。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24小時內通知所屬警署

案件押後至 01APR 1430 一庭




☂️☂️東區手足case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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