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保釋覆核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D1黎
D2趙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
2.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及2)
3. 無牌管有彈藥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條) (D1)

案情:被控人同張善欣老師透露有TATP,是黑衣人給予,後來被老師舉報,被指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約4粒豆大小。可產生200mm 火焰,容易產生爆炸。

原為1月31日作覆核聆訊

今天不處理,覆核聆訊押後至2月8日

案件將於2020年2月25日1430準備移交區院的文件

❗️❗️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Twitter Analytics: Measuring and Optimizing Your Social Media Imp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