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香淑嫻裁判官
#1013觀塘

梁(16)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管有物品意圖摧或損壞財產
(3)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4)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

☔️保釋條件如下:
。$3000現金保釋
。不得離開香港
。每週到警署報到2次

案件押後至6月5日 09:30 觀塘裁判法院,有待進一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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