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4Telegram / #1117Telegram #Telegram文字獄
許(24)
(1)煽惑他人縱火
(2)煽惑他人傷人


案情:許為Telegram頻道管理員,其管理的頻道涉嫌在2019年11月14日及17日發佈兩則訊息。許曾在11月28日、29日及12月1日接受調查。該頻道共有四名管理員,許與其餘三人均不相識。其餘三名管理員現正被通緝,其中一人已離開香港。

背景:1月9日首次提堂,保釋申請被 #香淑嫻裁判官 拒絕;1月21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 #李運騰法官 申請保釋獲批,准以5000元現金、30000元人事擔保,期間須守宵禁令和不得離港,並每週報到一次,據了解許在11月28、29日及12月1日接受調查時均有準時出現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1)及(2),及新增控罪(3)至(5)

控罪:
(1)串謀煽惑他人縱火
(2)串謀煽惑他人意圖傷人
(3)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交替控罪:
(4)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5)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被控於8月12日至11月28日在telegram 干犯以上控罪

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轉介至5月5日1430在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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