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林希維裁判官 #1207銅鑼灣
👤美藉手足(35)

控罪:
(1)普通襲擊(撤回控罪)
(2)襲擊警務人員
新增控罪:
普通襲擊(作為控罪2的交替控罪)

於2019年12月7日在銅鑼灣港鐵站F出口樓梯襲擊男子盧志強(控罪1),以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1579(控罪2)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5日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10,000
2. 居住在報稱住址
3. 每周警署報到1次
4. 離港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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