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0922沙田 #提堂

👥
D1陳(24)
D2周(23)
D3黃(43)
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阻礙警務人員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源禾路好運中心內公眾地方,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管有攻擊性武器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即一個鐵鎚、一把鉗和一支螺絲批
(3)阻礙警務人員 (D3)
被控於同日同地方,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58483林佩武。

背景:案件首次於2019年9月24日提堂,三人獲准保釋外出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每周到所屬警署報到三次,並禁止踏足好運中心。

控方開庭修訂控罪。
控方要求將此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辯方無異議,將於5月19日早上9時半於區域法院審理。

擔保條件更改
D1,2
要求將宵禁令時間延後一小時,由23:00-06:00改為00:00-06:00 獲批
要求將報到次數由每星期三次改為每星期一次 獲批
D3
要求將報到次數由每星期三次改為每星期一次 獲批
其餘保釋條件繼續

案件押後至5月19日0930區域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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