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7名手足 #新案 分開七個案件,事發1031~1103旺角

6人已獲准保釋離開,1人還押中下午3點再提訊。上午庭完,細節後補

曾(16)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被指於10月31日在旺角管有700條索帶

案件押後至6月22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保釋條件除現金外,要遵守
宵禁:11-6am
警署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盧(24#1031旺角
控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被指於10月31日在旺角洗衣街山東街交界沒有合法權限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押後至6月22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庭答辯

保釋條件除現金外,要遵守
宵禁
警署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張(22#1103旺角
控罪:
1)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指其113在旺角郎豪坊外襲擊女警x


案件押後至6月1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庭答辯

保釋條件除現金外,要遵守
宵禁
警署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譚(29#1102旺角

控罪: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情:被指於11月02日在旺角渡船街奶路臣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非法用途工具2士把拿,1鐵鎚,1包膠索帶,意圖做非法用途使用

保釋條件除現金外,要遵守
宵禁
警署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蕭(28#1031旺角
1
)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 被控於10月31日太子道西146-148號地下襲擊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一把萬用刀)
案件押後至6月22日1430西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庭答辯

保釋條件除現金外,要遵守
宵禁
警署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禁足令(洗衣街,界限街,旺角道一帶)


鄭(29) #1006深水埗
區域法院案件

控罪:有意圖而縱火
案情:指其10月6日在大埔道56號後巷縱火損毀該屬於政府財產的後巷,並罔顧他人生命受危害

案件押後至5月2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轉介

保釋條件除現金外,要遵守
宵禁
警署報到:每週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可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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