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水佳麗裁判官
#20200321元朗
曾(41)

控罪: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情(修訂):
被控於2020年3月21日,在香港新界元朗鳳琴街18號玉龍樓地下7-11便利店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督察18917李顯揚

案件押後至6月30日14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聽取答辯意向及審前覆核,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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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應訊時投訴:
被捕時手、手肘、上身、胸骨、下身均被警棍打傷,需入院5個半小時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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