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Telegram文字獄

許(24)

控罪:
(1)串謀煽惑他人縱火
(2)串謀煽惑他人傷人
(3)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4)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交替控罪)
(5)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案情:
控罪1-3:被控於19年8月12日至11月28日,串謀他人煽惑流動應用程式 Telegram 使用者非法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以及非法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控罪4:為首三控罪的交替控罪
被控於19年8月12日至11月28日,串謀煽惑流動應用程式 Telegram 使用者使用暴力。

控罪5:被控於19年9月3日,煽惑流動應用程式 Telegram 使用者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一部載有WhatsApp 的裝置。據知,當時有人在該Telegram頻道內號召他人不斷傳送訊息,以「炸爆」一個WhatsApp號碼。

被告答辯意向:
申請押後答辯

保釋相關事宜:
批准宵禁時間延遲2小時至2300-0700

案件押後至6月18日1430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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