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209馬鞍山 #答辯



控罪:刑事損壞

案情:
案發於2019年12月9日上午,沙田馬鞍山恆順街及恆德街交界,被告以日式木劍擊打警車右前側鏡及右側門。車上3名警員隨即追截被告,並於案發地點約200米外恆德街截停被告。被告於警誡下保持緘默。

及後,被告承認其於2019年11月到日本旅行,及購買日式木劍,以供日後遊行時,防身之用,並自稱本身乘搭43x至上述地方時,因看見警車AM6182而感到憤怒,從而擊打警車。

被告同意案情並認罪,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候判。

由於估計會索取一系列報告,故辯方申請押後3星期。

押後至2020年5月26日1430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以待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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