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非手足 #非聲援
#0915北角

🚹不是聲援🚹

(48),報稱建築工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

案情:
被控於19年9月15日在港鐵炮台山站A出口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張摺凳,意圖將其作非法用圖使用。

背景:
事源下午一班示威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堵路。警方接報到場清理英皇道水馬等障礙物,約一小時後於英皇道200號見到人群爭執,但當時冇然後投訴人或相關受傷驗傷記錄在案,故抄低部份人資料,後來亦根據資料上門拘捕被告人。被告知道胞弟被其他人襲擊,拎摺櫈只是想還擊,警誡下承認並道「阿sir我都係去幫手救細佬,張櫈隨地執」,辯方律師亦指出被告於警誡下認罪其實省略許多警方時間及資源。此外,被告曾於2014年有一項普通襲擊的刑事記錄。

簡述幾點摘要:
① 當日被告19:54拎住摺櫈於英皇道港鐵炮台山站地面附近出現。
② 約19:57-58 可見被告衝入同站A出口。
③ 期間同2個不知名男子打鬥。
④ 被告追出嚟襲擊其他人。
⑤警方行經事發地點處理。

被告認罪亦認同摘要,表示深感悔意。辯方呈上福建同鄉會求情信;另外提及到妻子、22歲女兒及30歲兒子均須返工返學無法出席是次聆訊,由胞妹及其媳婦等到場支持。

案件押後至5月21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判刑,還押以待社會服務感化報告。

🚹不是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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