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1106屯門

董(30)

控罪:企圖謀殺 (斬何妖)
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啟豐花園與海翠花園之間的行人路,企圖謀殺何君堯

新增控罪:傷人
被控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張英才

押後至6月29日,轉至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處理交付高等法院程序。法庭提醒被告可申請法援,之後決定是否進行初級偵訊。

押後期間繼續還押。

(初級偵訊:
當較嚴重的可公訴罪行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前,裁判法院亦會為這類案件進行一些初步聆訊程序。如案件需要先經過裁判法院處理,才會交付高院原訟法庭審理,這項程序便稱為「交付審判程序」(亦稱為「初級偵訊」),目的為某些案件進行初步檢視。控方必須向裁判官提出足夠證據,證明針對被告的表面證據成立,案件才會交付原訟法庭由高院法官會同陪審團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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