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香淑嫻裁判官
#1014中環 #審訊

譚(38)

控罪:普通襲擊

案情: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站A出口大堂襲擊港鐵職員莫志富。

以下為控辯雙方盤問PW1(即控方第一證人)的過程,其他部分容後補充。


控方傳召4名證人作供
PW1 港鐵站務主任莫志富
PW2消防處救護隊目
PW3 軍裝警員24205
PW4 便裝警員9346

控辯雙方承認之事實:
1.PW1當日在中環站當值
2.PW3、4到場處理本案
3.PW4以普通襲擊罪名拘捕被告,被告話「我無襲擊港鐵職員,其他我冇嘢講。」
4.救護把PW1送到瑪麗醫院
5.被告無刑事定罪記錄


🌟控方盤問PW1🌟

PW1指事發當日他正穿黃黑色制服於付款區內維持秩序,見到被告跳閘離開付款區。因此喝止被告「先生,你做咩呀」,被告轉身望向他,PW1拍卡出閘再問被告「你頭先做乜」,被告回應他「你係咪欠打」,PW1再問被告「點解你跳閘」。

PW1指被告用右手向他左邊面拍打2下,之後再用左手拍打他左邊面2下,重覆2次,共拍打他面部8下,力度就如「老豆教仔」般,好似「提醒你咁」。PW1指被拍打後面部有感到熱和痛。

PW1又指身旁有一女子叫「唔好打,唔好打」,另一男子則把被告推開。PW1指由於站內有警員,所以被告甩開他的手離開,之後警員趕至將被告制服並帶到站內的警崗,而他亦被救護送到瑪麗醫院。被問如再見到那個男子會唔會認得出該人,PW1表示不肯定能否認出。


🌟辯方盤問PW1🌟

PW1表示當日站內人流7成滿左右。被問到看到被告跳閘,被告即是沒有付款?PW1指要檢查其身上有無八達通卡,又或者其之前有否試過拍卡,是否一時情急等,或可酌情處理。

辯方再問PW1被告用了多久去打他8下,PW1指20秒左右。辯方問PW1為何那20秒內不作出任何自衛?PW1表示其職員訓練教要聆聽客人。辯方追問職員訓練教你「企定俾人打?」
PW1又指港鐵無教,是自己的責任心重,而且被告當時的力道不太大,只是像「老豆教仔」般,當刻覺得自已「仲涯得住」,故此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及自衛。

辯方指出,PW1可以有不同方式保護自已,如閃/擋/推/走等,但PW1都認為不合適因此無使用。

PW1表示送院時是去驗傷。辯方問PW1當時知不知道自已有否受傷,PW1指當時個心「就好似而家咁笠笠亂」。辯方問PW1醫生怎樣說?PW1回答醫生表示其沒有表面傷痕。

🌟辯方向PW1指出:🌟
1.當日多於一人跳閘,所以你見狀就指罵他們。
PW1不同意。
2.你當時在閘內揮動右手拿住的對講機。
PW1同意,表示當時要找來清潔組。(早前A出口大堂的閘機附近有玻璃被打碎)
3.你當時曾向被告說「你咪走,我而家就出閘打鑊你」
PW1不同意。
4.被告只是「撳」住你2邊面
PW1不同意。

辯方指出PW1在案發後2日的首份書面記錄(即10月16日的警署口供)首次指控被告打了他8下,而不是早前向警員、救護員及醫生所指的4下。
TikTok Video Downloader: Download TikTok Videos without Water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