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香淑嫻裁判官
#1014中環 #審訊

譚(38)

控罪:普通襲擊

案情: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站A出口大堂襲擊港鐵職員莫志富。

以下為控辯雙方盤問PW2-4的過程,餘下部分其後補充。

PART1 👈🏿控辯雙方盤問PW1(此為第二部分)

🌟控方盤問PW2🌟
PW2為消防處救護隊目,當日1935到達警崗,看見PW1面上有微紅,檢查維生指數後,PW1表示感到痛楚,故此給了PW1冰包冰敷臉部以減輕痛楚,然後把PW1送往瑪麗醫院。


🌟辯方盤問PW2🌟
辯方問自2001年入行以來有否接觸過被掌摑的個案。
PW2回答有。
辯方問當時有否在PW1面上見到掌印?
PW2回答沒有,並表示PW1臉上沒有明顯傷痕顯示其曾被摑。
其後辯方拿出一份醫療文件,問PW2從何得知其中一項資料,PW2回答其乃由傷者(PW1) 提供。


🌟控方盤問PW3🌟
PW3表示案發時他正身穿軍裝在中環站A出口大堂執勤,1911聽到近恆生櫃員機的位置有爭執聲音,到場後見到被告及PW1 , PW1指被告跳閘及打他。被告其後更推開PW1的手嘗試逃走,PW3在2名隊員協助下制服被告,為被告鎖上索帶手扣後把其帶到警崗。

🌟辯方盤問PW3🌟
辯方問PW3在制服被告後有否即時搜查被告,PW3表示其後在警崗內的休息室向被告搜身,之後把其交至PW4,由PW4以普通襲擊的罪名拘捕被告。其後並無追問有關細節。
辯方續問知不知道其他警員有否參與調查?PW3回答不知道。


🌟控方盤問PW4🌟
PW4在案發當日同樣在中環站A出口大堂執勤,19:11聽到閘機方向有嘈吵聲於是前去,見到PW3跑,自已亦加入;最終在閘機外約20米制服1人。其後將眾人帶到警崗調查,自已亦接替PW3拘捕被告。

🌟辯方盤問PW4🌟
PW4指警崗內有兩個房間,他跟PW1在同一間房,PW3則與被告在同一間房。他指PW1向他表示被告因跳閘被他(PW1)截停,被告其後拍打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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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需繼續處理案件
11:27休庭 至 12:00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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