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香淑嫻裁判官
#1014中環 #審訊

譚(38)

控罪:普通襲擊

案情: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站A出口大堂襲擊港鐵職員莫志富。

以下為控辯雙方盤問被告的過程,餘下部分其後補充。

PART1 👈🏿 控辯雙方盤問PW1
PART2👈🏿控辯雙方盤問PW2-4
(此為第三部分)

被告選擇作供

🌟辯方盤問被告🌟
被告指當晚1800在屯門完成工作,知道當晚中環有集會,因此經西鐵前往中環。1910到達中環,因沒有帶八達通而跳閘,跳閘前眼見有其他人跳閘。

跳閘後聽到後面有人大叫「做乜跳閘」,被告回頭看到PW1,再轉身走,期間聽到「你咪走,我而家就出黎打鑊你」,被告聽後感覺奇怪及難以置信。被告形容PW1第一次表示要「打鑊」他時右手正揮動手上的對講機,揮動了3,4下。

當PW1拍卡出閘,雙方距離接近時被告舉起右手手掌,張開在胸前高度伸前,也就是PW1面部的高度。而PW1繼續揮動右手以及身體擺動配合,被告把左手同樣地伸出,兩隻手掌放上PW1面上,此時被告感到PW1用力向前壓,隨後就大叫「打人呀,打人呀」,PW1將對講機由上而下擊在被告左臂3,4次。

一男一女站在被告的左前及右前方,邊拍片邊大叫「唔好打」,被告發現附近有防暴出現,擔心自已會被當成打人者因此退後,但仍被制服。

辯方最後問被告有否打過PW1及向其說過「你係咪欠打」,被告全數否認。


🌟控方盤問被告🌟
1.控方問被告知不知道當晚中環的集會內容是支持美國通過人權法?
被告回答知道。
2.再問到被告是否因為對港鐵不滿而跳閘?
被告表示自已當日的確沒有帶八達通,而且當時比較趕時間、不想去遠處買飛,故此跳閘。
3.再問被告聽到PW1說要「打鑊你」後感到難以置信,是否因為當時他只有一人? 被告否認,被告不解站務員看見自已跳閘會這樣說,思疑站務員是否擁有特權。
被告被問當時為何未有即時離開,他表示因為不知道PW1當時揮動對講機是要「打埋嚟」或想「掟佢」,因此想用手隔開PW1。
被告被問到為何不叫警員找當時在場的一男一女做證,被告表示不認識他們,同時亦知道警察會打人,因此當時只有顧及擔心之後「點算」。

最後控方再問被告有否向PW1說「你係咪欠打」及摑佢2邊面,被告再次否認。


13:55 休庭 , 14:30 將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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