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8西灣河 #提堂

👤周(26)

修訂控罪:無牌管有彈藥

新增控罪:藏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警員於被告身上搜出1個瑞士軍刀、1把𠝹刀、7條索帶、1個打火機

控罪: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於西灣河黨鐵站B出口管有彈藥,並欲將彈殼帶走化驗,以無牌管有彈藥拘捕。

背景:被告藏有9枚手擲式催淚彈彈殻、28枚催淚彈彈殻、1枚海綿彈彈殻、1枚橡膠子彈彈殻,及1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

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案件押後至 8月10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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