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3銅鑼灣 #提堂

👤D1: 王(22)
👤D2: 李(19)

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銅鑼灣金百利商場地下,襲擊男子X,對X造成身體傷害

‼️(預告)新增控罪:暴動罪 (D1, D2)‼️

案情:2019年11月13日凌晨,X遭途人懷疑為便裝警員而引起爭執,隨後十多人上前用腳踢及用雨傘襲擊X,X其後認出兩名被告。

背景:2019年11月28日首次提堂,庭上 #林子勤裁判官 質疑,「蒙面點認到﹙兩被告﹚?」控方指出,襲擊前有對峙和對話;裁判官再追問,「(事主)認到(兩被告)對話定襲擊?」控方說,「認到(兩被告)有對話和襲擊」。(28/11/2019明報)

控方申請押後4星期,以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並處理修訂及新增控罪之程序。

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 $2000保釋金
⁃ 不得離港
⁃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 7月6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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