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銅鑼灣 #提堂

👤謝 (20)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案情:被告在2019年11月2日前往參與沒有反對通知書的遊行時,途徑京士頓街並被警員截查;其後搜出索帶、防毒面具、6對濾罐及勞工手套。被告在警誡下沒有招認,亦拒絕回答警員的問題。


控方考慮被告年紀小和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撤回控罪。

🎉撤銷檢控🎉
⁃ 守行為12個月
⁃ 自簽$1000
⁃ 繳交堂費$500 從保釋金扣除

*證物1-5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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