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香淑嫻裁判官
#1111柴灣 #裁決

吳(18)

控罪:
管有違禁武器
被指於去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天橋上近柴灣道迴旋處,藏有違禁武器,即一把彈簧刀

罪名成立,還押至6月30日等候索取被告的感化、勞教、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後再作判刑。

保釋候判申請按此
判刑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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