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子勤裁判官 #提堂
👤羅(20) #0915銅鑼灣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於2019年9月15日,在銅鑼灣站C出口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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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令裁決:
由於高等法院的禁制令,已廣泛地受保障警員及家人資料,防止一般性起底。因此,本席會就個別申訴人個人基礎作出裁決。

申訴人未有提供確實證據,證明申訴人有任何影響。本席不接受申訴人在庭上空泛的聲稱,理由是控方指是「收到律政司指示」才提出申請,並沒有證明申訴人是受驚恐證人,在爭議高等法院禁制令有效性時,亦無提供實質數據,說明起底的嚴重性,這種臨時申請並不理想。

就過往警員起底事件而言,大部份警員都因為執行職務而被起底,沒有證據顯示警員因法庭審訊公開的資料而被起底。所以,要求法庭批出匿名令是不相關,不合理,不相稱的。

本席拒絕匿名令申請,理由係與訟雙方的名字是案情的一部分。若隱藏其中一方,會使案情空洞,傳媒不積極報導,令案件無法引起適切的公眾關注。

另外,高院頒布的禁制令亦有其效用,據辯方陳詞,高院於去年10月頒布禁止公開警員資料的禁制令,11月和12月的起底情況便大幅減少;加上最近有案件因違反該禁令而被判監禁式刑罰,裁判官認為已有足夠阻嚇性。

事實上,公眾在傳媒報導案件後,向與訟雙方提供涉案證據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匿名令申請有違公開法庭原則(open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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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7月17日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辯方索取指示,及檢閱控方在6月初提供的101份警員記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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