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香淑嫻裁判官
#1014中環 #判刑


譚(38)🛑已還押逾十天

控罪:普通襲擊

案情: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站A出口大堂襲擊港鐵職員莫志富。


辯方陳詞:
根據背景報告,經過裁判官與被告經過幾次會面後,裁判官對他的印象正面;在幾次的會面的對話後,裁判官接受被告對今次的過失感到蒙羞、願意更新自己一說。又指裁判官認為被告就著案件有深刻反省及真誠悔意。

辯方呈上數封求情信

表示信件透露被告為人有責任心、顧及別人感受;工作上亦表現得不拘小節、不斤斤計較。替其撰寫求情信的友人有部分原先更是被告的客人。

辯方表示還押的十四天為被告留下很深刻的惡夢,亦令其清楚知道自由的可貴。


辯方表示此案是個別單一的事情,被告沒有任何刑事紀錄;PW1也沒有受到嚴重、永久性的傷害。亦考慮被告被還押了兩個星期,希望案件可以以緩刑的方式處理。


裁判官判詞:
引用一宗相關案例:
該案被告被海關關員要求檢查車輛,海關關員員要求其把車輛停泊得好一點,被告就打了他一巴掌。
該案被告的背景、甚至案件細節都跟本案相似,甚至吻合。認同這兩宗案件不是最差的一種案件;但同時間,公職人員在正當執行職務時應該要受到保障。一般情況下,這類型的案件應該要處以具阻嚇性的刑罰。該案例的被告被處以十四天監禁,他其後提出上訴,惟最後亦維持原判。

裁判官表示PW1正當執行職務時,被告不但沒有聽取,更還以八巴掌。綜上所述,裁判官認為十四天監禁是恰當的刑罰。

‼️被告被判處十四天監禁,即時執行‼️
Samsung HW-B650: A Powerful Soundbar for an Immersive Audio Exper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