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226旺角

王(20)

控罪:
刑事損壞

詳細:
被控於19年12月26日在朗豪坊4樓2號舖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其財產,即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 被告認罪

3次刑事定罪紀錄

物主沒有要求賠償

求情:
—自小父母離異,患有ADHD及對立反抗症
—定期捐血及做義工
—自犯事後由外展社工輔導,為人變得積極及正面
— 西貢區議會指被告有協助議員工作
— 一時衝動犯錯

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押後至7月21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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