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109金鐘 #提堂
楊(18)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於2019年11月9日在金鐘夏慤道添美道交界42387燈柱旁管有雷射筆及可伸縮短棍意圖作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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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准予被控人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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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於9月8日 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以中文審訊,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無警誡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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