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炳宙裁判官
#1111大埔
#審前覆核

鄭(20)

控罪:
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另涉一單傳票案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Part 2
(可參考📍Part 1📍Part 3 )

1100開庭

押後處理匿名令申請

法庭先處理三件事。

1. 身份有爭議?
辯方去法庭提出,審訊是需要作認人手續。
因此聆訊期間會有認人手續,包括公眾席旁聽人士。
保留面罩者包括
裁判官、控辯雙方大律師、法庭書記、穿着制服保安和庭警。
‼️之後旁聽師要留意‼️
程序操作

2.証物爭議
防撞桿
Video clips
PW1 有標記的路面草圖
報稱遇襲的警員Y 的醫療報告
被告被捕時的衣物、財物 (身分有爭議)
Facebook 片段 (爭議:証物鏈、真實性)

裁判官於庭上問辯方抗辯理由
回答(無犯罪、無襲警)

3. 控方修改控罪書
對該處的人造成危害
改為對該處的人造成阻礙、不便、危害

辯方反對修訂控罪,認為修訂後範圍太廣闊。

裁判官引用法例4A 指任何人陳列或留下物件,對該處的人造成阻礙、不便、危害。(直播完按:太長抄唔切 sorli🙈
認為控方有足夠理據修訂控罪。

陳官主動提及之前按例(潘周張案例)
質問辯方:「過左6 月不能修控?」

辯方指,修訂控罪會對被告造成不公平。
陳官回應:「案例邊度話唔俾控方修訂控罪?」
「我己儘量對你禮貌, 但今次案例明顯講控方可以修訂控罪,如果你堅持要表達你嘅反對,我好可能會向大律師公會查詢一下你嘅專業。」

(直播員超嬲:法庭都玩噤聲打壓🤬

辯方重申修控會對被告不公平,陳官終於肯紀錄在案。

暫時休庭,1200 再開始。

(admin按:感激臨時直播員詳細記錄)
How to Save Live Photo as 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