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林希維裁判官
#1111馬鞍山
#續審

D1:陳(33)
D2:鄺(39)

控罪: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
兩人於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的公眾地方,作出破壞社會安的行為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

林官看畢雙方書面陳詞後,在庭上給予雙方補充及作出提問 。

案件將押後至8月17日 10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期間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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