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葉,黃(18-19) #提堂 (#1111黃大仙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案情:2019年11月11日網絡上有人號召堵塞主要幹線及罷工,名為黎明行動。於當日0735時,龍翔道新光中心外天橋有警員巡邏,留意到橋下龍翔道路面有10-15名示威者正設立路障,警員因而警告並追截。其後截查其中兩人,D1 穿著黑色衣物,戴一對灰色手套、灰口罩及一頂棒球帽,背囊中被搜出一支食用油。D2 身穿黑色衣物,戴黑口罩,背囊中被搜出3對手套、1個口罩及一頂棒球帽。

控方同意辯方建議案件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

兩被告需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期間不得干犯有關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控罪。各被告需繳付堂費300元,控方撤回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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