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00119大埔 #提堂
吳(17)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 襲擊警務人員
辯方投訴有警員向被告講:「如果你畀我每邊眼睛照30秒我就放咗你」
辯方希望將案件押後,好讓能收取專家報告及與律政司就答辯方面進行討論
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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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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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9月2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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