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法院
#1225旺角
#提堂

*,林(15-16)

控罪: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背景:
被控於19年12月25日於旺角彌敦道607號外地下在公眾地方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作出喧嘩或擾亂性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的言詞,以其行上述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D1 同意案情
D2 同意案情

🎉控方撤回指控🎉
D1、2均以簽保守行為為期24個月處理,自簽$1000,條件為需要保持公眾安寧,行為良好,不可涉及同類型罪行及刑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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