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廿八庭
#張慧玲法官
#1111柴灣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吳(18) 🛑服刑中(被判入更生中心)
控罪:管有違禁武器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條件如下:
1. 現金保釋:$10,000
2. 2名人事擔保:各$10,000
3. 於報稱地址居住,任何地址更改須在不少於24小時前通知警署
4. 不准離境
5. 交出旅遊證件
6. 警署報到: 一星期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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