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審訊 [11/10]
#0621灣仔 #0621警總 #0621警察總部
#非法集結 #刑事損壞 #襲警

潘/畫家(31)

控罪:
(1)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8)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
(9)刑事損壞

辯方大律師解釋7月3日畫家為何不願上庭,並引述畫家多次重複道歉,希望致歉能得到法官閣下諒解。辯方簡述當天被一名相信是受到鄧姓的一級懲教助理不合理對待,其沒有顧及被告人情形波動,導致不願意同人講嘢甚至不願見人,非常需要有空間好使自己情緒平復下來。後來已尋求醫療協助,被告人表示今天合適上庭續審。

先商議並交代今日流程,控方將會讀出兩名PW共三份以65b呈遞嘅口供;辯方簡述抗辯方向。

1015 劉官需處理另一宗案件,畫家審訊押後至半小時後/1045再續。

1124開庭
傳召證人PW9 梁卓希(音)進行覆問,主要確定主問及盤問有否異議。然後吳檢控宣讀PW10陳華江(音)警司之書面證供。

表證成立。

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1430時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判決,期間須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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