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梁雅忻裁判官 #審訊
#0922大水坑



控罪: #普通襲擊

前文

因為審訊未完,只作初步報導,細節日後補回。

傳召PW1 龍女士(被襲擊市民)宣誓作證,因為說話細聲和有重口音,被主控和裁判官提醒要大聲講嘢。

主問:
證人講述當日事發經過,指控被告襲擊事主。

辯方盤問:
質疑證人的口供可信性,例如:是否事實的全部,前言不對後語等。

控方覆問:
當日證人錄口供,記憶清晰,證人被打當刻只有被告在她正前方。

控辯雙方商議後,同意不傳召第二名證人關先生上庭。

控方傳召第三證人上庭,辯方隨即作出反對並呈上文件,讀出相關理據,請原諒直播員人老手腳慢抄唔切,只記得重點如下。

被告為持有白咭人士,情況為永久有精神問題,當日的口頭招認或簽署,全部都是在沒有家人或律師之下作出;被告當時右眼受傷腫起,被送院時,右眼被遮蓋,左眼亦被繃帶部份遮蓋,視力模糊,根本睇唔清楚Pol153和口供記錄;被捕時一名警員跪在被告身上,伸手入衣領內找尋物品,隨即取出一把刀,被告即時否認。

在下午休庭之後,裁判官話稍後有公事要辦,問控方要問幾耐,控方需要大概45分鐘,裁判官唔想中途打斷盤問,問控辯雙方明天有無足夠時間,雙方都覺得可以,於是休庭,明天0930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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