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何俊堯裁判官
#0811北角
#審訊

D1:仇栩欣 (23)
D2:勞 (23)

控罪:(各被控一項)
(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控方主問
控方第一證人(PW1) ,許景耀PC17434
PW1憶述案發日下午1215已在北角一帶執勤。2100在北角英皇道書局街糖水道一帶作高調巡邏,防止衝突發生。PW1表示當時有約300人 在附近聚集圍觀,PW1補充早在更前訓示時已得知當日北角英皇道富臨皇宮酒樓附近將有大量白衣人紅衣人聚集,大多為福建人士,佢哋嘅聚集或會引起其他政見嘅人出現,或會引發打鬥爭執。

2105 PW1和同隊的林督察以防暴裝束由新光戲院向商務書印局方向巡邏,孭住揚聲器的PW1呼籲市民盡快離開,因為佢哋嘅聚集會令行經嘅路人需要行出馬路構成危險。
PW1經過商務書印局外時已際覺被告2人將手機放在心口位置(不久後再問之下修正為手持) ,鏡頭向外對住PW1,再行前向橋冠大廈時轉身拆返走向被告,想勸D1D2停止拍攝及離開。原因為PW1認為前方有人用粗口及曱甴等指罵正在錄影的2位被告。

由於當時英皇道有大量人士聚集,所以PW1帶被告到冠華大廈出入口處,其間D1情緒激動及大叫「走開啦,關你咩事」,用右手推PW1心口,其後D2亦推了PW1心口一下及大聲話「唔好行埋嚟」,PW1因而失去重心及扭傷腰。PW1又指D1一直情緒激動,想再推PW1之際,PW1伸手把D1㩒喺地上,令被告不會有過多郁動傷及自已(D1) 或他人之後通知隊友場支援。
2110 警員 10446 及 2639 到場支援,PW1指在10446嚟到前已為D1扣上索帶,而D2就係一旁。

播放《巴士的報》下載落嚟嘅影片,由D1角度所拍攝(直播員:其實同另一段被告手機所拍嘅係完全一樣,唔知點解仲要呈埋上黎...)
影片中見到D1轉述警員有關人潮管制嘅呼籲,之後PW1及林督察轉身走近D1,影片最尾係影到PW1伸手向D1手上電話,之後畫面中斷。

PW1表示當時係伸手帶D1 D2 埋一邊。

播放《蘋果》直播片段,D1被壓在地上,其間多次呼叫好辛苦及需要叫白車,其後D1被鎖上索帶靠牆踎低,D1指警員早前壓至抖唔到氣。

控方問PW1係點制服D1,PW1回答用一隻手㩒對方背被告就落地,另一手捉住D1,其間無壓向被告後腦,上索帶後交由其他增援嘅警員作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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