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王(37) #提堂 (#1026觀塘 襲警 未能出示身分證件)

是日答辯。

修訂控罪3 - 襲擊警務人員:不認罪
控罪4 - 未能出示身份證明 認罪‼️

案情指被告於19年10月26日 2325時於觀塘道373號ESSO油站外,襲擊警員3850 (控罪三),及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控罪四)。

辯方就控罪4案情曾爭議,已解決。

控方將傳召兩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及醫療報告。
辯方保留傳召兩名證人。

案件押後至 15/10 0930 觀塘法院第八庭 審訊,控罪四將留待審訊後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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