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葉啓亮裁判官
#20200205天水圍 #提堂

D1陳(19)
D2 13歲手足
D3陳(23)

控罪:參與非法集結
被控於2020年2月5日,在天水圍天瑞路往天華邨方向的馬路,參與非法集結

背景:武漢肺炎在中國肆虐,但政府繼續開放深圳灣口岸,激起天水圍居民上街表達不滿。
3人在2月7日首次上庭,投訴被捕後遭毆打及恐嚇,包括被膝頭跪頭以致受傷及被4個警員毆打迫供,又強迫提供手提電話密碼 ,13歲手足更在未有監護人或律師陪同下錄口供;6月18日辯方得悉控方第8證人為12歲手足班主任,認為立場不妥當,因該證人有參與與代表律師的會面,亦有陪同被告上庭,證人深入參與控辯雙方的討論。

13歲手足母親因做手術未能到庭,現正處理出院手續,但未必能趕及在4時半前到庭,因此申請押後

控方有意修訂控罪及申請分開13歲手足案件處理,因此程序為關鍵,同意押後

辯方對控罪有爭議,指未有詳細列明有擾亂秩序等行為,希望同樣押後下次提堂時一併處理

今天原為審前覆核,D1及D3積極回覆控方案情,惟對大多數都不同意,因此共有8個控方證人,另控方依賴警誡供詞,辯方有爭議
沒有錄影片段或辯方證人

預計需要5天審訊
初步訂在12月24至31日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以本地話審訊

案件押後至11月4日14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及審前覆核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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