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6科大 #答辯

陳(21)

控罪:傷人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科技大學賽馬會大堂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鄭燦迪

背景:11月6日科技大學校長史維就周梓樂同學犧牲一事與學生在公開論壇對話,期間中国人鄭燦迪(24)推倒一名少年,遭現場學生聲討,事後報稱眼角及背部受傷,返深圳就醫。
事隔4個月,陳被捕並在3月31日首次提堂,獲 #錢禮主任裁判官 批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住在報稱地址,每週報到兩次,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呈上修訂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最高可處監禁3年)

不認罪

13個控方證人
閉路電視及公開錄影片段共2小時半
錄影全面1小時12分鐘

控方申請押後6星期處理審前覆核

辯方申請減少報到次數由每週2次至1次

案件押後至9月28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處理審前覆核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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